汉阴县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说明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3-22 15:30
来源: 县住建局、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汉阴县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说明
分享: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快实现“畅通城市”建设目标,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我县拟定了《汉阴县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6日,通过开展论证会和网络意见征求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了完善。县政府已经同意《停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决定开启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停车规范管理启动时间:2021年3月28日早9点正式启动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
  二、停车规范管理范围:实行全城分段、分批开展停车规范管理工作。
  一期启动停车规范管理区域为:
  临街停车四个区域,即北城街、河滨路、凤凰广场环线、凤凰大道。
  公共停车场:盐务局地上停车场、城东体育场地上停车场、双星农贸市场地上停车场。
  小区地下停车库:水岸花城B区地下停车库;青枫秀岭地下停车库;凤凰国际三期地下停车库;文景盛世地下停车库;双星时代小区地下停车库;金海岸小区地下停车场;凤凰未来城地下停车场。
  二期启动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区域为:河堤路、南渠路、凤台路、朝凤路、永安路、长顺街、长乐路。
  三期将在部分街道施划夜间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夜间停车需要。
  三、停车规范管理时间及标准:临街车位停车规范管理时段为8:00-20:00。临街停车位实行按次收费。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放时间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3元,当日累计收费封顶20元。
  公共停车场、小区对外地下停车场按报备收费公示执行。
  县城区停车规范管理一期临街停车位2021年3月28日至2021年4月11日进行试运行,只进行规范管理,不实行按次收费,从2021年4月12日起,全面执行停车规范管理时间及标准。
  四、停车规范管理单位:县城区临街停车规范管理实施主体为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县城区小区地下停车场及公共停车场规范管理实施主体为各自主体单位或法人。县城区停车规范管理主体为县住建局,协助经营单位处置因停车规范管理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县交警部门配合停车收费规范管理工作。
  五、停车规范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驾驶员应听从收费管理人员指挥调度,按照规定区域及车位按照规定方向依次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
  (二)严禁大型车辆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及停车泊位上停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行道或其它公共场所擅自划定或设置停车泊位或停车点,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功能。
  (四)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对拒不接受收费人员现场劝导和管理,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一是将违规停车拖运到指定的停车场,二是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公开曝光;违规人员辱骂、威胁、殴打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开展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是建设“畅通城市”的具体举措,是一个城市的效率,更是每一个市民可以享受到的方便。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