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十三五” | 汉阴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县域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汉阴全县上下联动,严格执法,科学治污、精准施策,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生态、幸福汉阴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十三五”期间中、省环保督察累计交办信访案件33个、反馈问题29项,“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19件,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围绕大气、水质、土壤和秦岭生态保护,深入开展环境监督管理,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持续开展秸秆禁烧、月河水质污染防治、页岩砖厂日常监察、“小作坊”污染治理、汽修行业环境专项整治、非煤矿山环境问题、秋冬季大气污染整治、非道路机动车污染等一系列执法行动,检查环境管理对象2247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5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4份,共处罚款274万元。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17起,结案率100%。
依托“河长制”管理办法,夯实11位河长、92位巡河长水质监管工作职责,构成了全方位、无死角护水格局。制定《月河水质达标方案》,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业集中区和涧池等8镇的污水处理厂,在全市率先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完成县级水源地6个环境问题整改,开展了“千吨万人”镇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启动村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每季度对全县9条河长制重点河流进行水质监测,发布水质通报,水质环境逐年改善。
全县以“抑尘、控煤、禁燃、增绿”为重点,以抓好秸秆禁烧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工业废气、工地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全县11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划定汉阴县城区“限煤区”“禁煤区”和烟花爆竹禁鸣禁放区,关闭大气污染重点企业8家。对道路实施机械化保洁,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80%,洒水率达90%以上。城区绿化面积达241万平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五年间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PM2.5均值31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55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