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1095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09:19 |
来源: | 县公安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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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汉阴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汉阴县公安局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治顽瘴痼疾总体部署,现将汉阴县公安局顽瘴痼疾重点整治内容公示如下:
一、重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一)本人或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本人或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三)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的;
二、重点整治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
(四)民警经商办企业的;
(五)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公安民警分管的辖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
(六)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三、违规参股借贷
(七)民警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四、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
(八)接警后未及时受案的;
(九)受案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
(十)受案后未及时立案审查的;
(十一)《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未及时送达的;
(十二)取保候审后,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处理的;
(十三)未及时告知解除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的;
(十四)违规保管取保候审保证金的;
五、重点整治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
(十五)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民警干扰办案、通风报信、有案不查、开脱罪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六类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
如您发现我们存在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受理信电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监督受理渠道:
举报信箱地址:汉阴县凤凰大道公安局大门
监督举报电话:0915—5219825
汉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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