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1365 发布日期: 2021-04-30 15:10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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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中省驻汉及县直各用人单位、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
  为了指导和帮助各类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更好的促进用人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和《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从2021年4月30日至6月28日对全县所有用人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年检的范围
  凡在我县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机构和中省驻汉各用人单位。
  二、劳动保障年检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年检工作按照管辖范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凡在我县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机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年检,中省驻汉各用人单位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年检。
  三、劳动保障年检的主要内容
  1.本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登记表;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4.单位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各类从业人员的构成、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及持职业资格证上岗情况;
  5.2020年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及年度节假日加班费发放名册。
  6.2020年12月份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
  7.2020年度本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资
  料。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务必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如实报审,对不按时报审年检资料和接受审核的用人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报送资料,对责令不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处罚和曝光,同时列为2021年度重点监察单位。
  2.4月30日至5月19为各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各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年检手册,做好相关资料报审工作。从5月21日开始对用人单位年检资料进行审核。对于年检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对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不如实报审资料参加年检登记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联系人:张继勇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民主街104号
  联系电话:5218750
  附件1:附件1
  附件2:附件2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