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1618 | 发布日期: | 2021-05-29 12:38 |
来源: | 陕西发布 | ||
内容概述: | 我省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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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行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效能,5月18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
各地要先期开展好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补齐薄弱环节。11月底前,除因特殊情况不具备条件外,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
《实施方案》强调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下放程序,厘清各级工作职责。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经办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权运行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得去”、责任“接得住”、业务“管得好”、对象“保得准”。
省民政厅要求
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和效果评估。对工作敷衍塞责导致出现“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或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程序对相关单位或责任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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