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关于启动城区二期停车规范管理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jtj-GK-2021-00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08:30
来源: 县住建局
内容概述: 汉阴关于启动城区二期停车规范管理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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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3月28日,城区一期停车规范管理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一期启用北城街、河滨路、广场环线进行停车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管理,一期临街停车泊位周转率大幅提升,违停现象明显降低,基本解决了一期管理区域“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为进一步扩大停车规范管理工作成果,逐步规范城区内的停车行为,实现建设“畅通城市”目标,经研究,决定在继续抓好一期停车规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二期停车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
  2021年6月11日早8点正式启动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
  长乐路(115个车位)、康宁街(25个车位)、长顺街东段(25个车位)、青枫秀岭小区周边凤台路、栖凤路、凤园路(127个车位)、龙滚荡东街(54个车位)、南渠路北段(25个车位),共计371个车位。
  三、管理时间及标准:
  与一期停车规范管理时间及标准相同,即临街车位停车规范管理时段为8:00-20:00,临街停车位实行按次收费。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放时间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3元,当日累计收费封顶20元。
  四、停车规范管理单位:
  县城区临街停车规范管理实施主体为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县城区停车规范管理主体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经营单位处置因停车规范管理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停车规范管理工作。
  五、明确禁停区域:
  为做好停车规范管理工作,以下城区路段实行全面禁停:泰和路(北起泰和桥头、南至泰和路与凤凰大道十字路口)、和平街、解放街、东城街、民主街、南街、马道巷。
  六、停车规范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驾驶员应听从收费管理人员指挥调度,按照规定区域、车位以及规定方向依次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出场时必须扫码付费离场。对恶意逃费者,将通过电视台曝光处理。
  (二)严禁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及道路两侧擅自设置停车设施、施划停车泊位,或者私设地桩地锁、隔离护栏等硬性隔离设施。
  (四)严禁拆除、损毁、涂改管理部门设置的停车设施和标志标线。
  (五)严禁私自圈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六)严禁长期占用停车泊位形成“僵尸车”。
  对违反停车规范管理要求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拒不接受收费人员现场劝导管理和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将通过电视台公开曝光;违规人员辱骂、威胁、殴打管理人员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