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czj/2021-0041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财会综字〔2021〕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16 14:58 |
县住建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综〔2021〕30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02万元,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功能分类科目,项目代码Z135080000028。
二、请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确保专款
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一、请按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综〔2020〕19号)的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汉财会综11号附件
汉阴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