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批)自查情况的通报
文件名称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批)自查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1-2002 | 公开目录: | 督查通报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通字〔2021〕2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06 08:49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1年6月,县政府办组织开展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全县运行的政府网站1家,政务新媒体44个,检查比例为100%。县教体科技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利用政务微信平台及时高效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工作推进有力。
检查发现,部分政务新媒体监管不力,“僵尸”、“睡眠”现象严重,如政务微信公众号“汉阴县林业局”“汉阴环保”“平梁在线”“观音河镇官微”“汉阴刑侦”“汉阴月河工业集中区劳动争议调节”“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硒莲小镇 美丽双乳”“汉阴县电子商务”更新不及时,群众号“汉阴县公安局”因自行删除信息而导致帐号无内容成为“空壳”状态;个别帐号整改不到位,如政务微信“双河口发布”在口头提醒督促整改后仍未及时更新,政务微博“法治汉阴”两次不按时整改等;部分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如政务微信“汉阴月河工业集中区劳动争议调解”“汉阴城市管理”“汉阴县汉阳镇”。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立即责成相关部门、镇对负责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进行了口头提醒和督促整改,并在多次复查后整改到位。希望各镇、各部门引以为鉴,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要按照《汉阴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和《汉阴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初稿)要求,充分借助好政府网站第一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本单位、本系统领域相关政府信息;按照《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汉政办通字〔2020〕35号)要求,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信息发布等管理行为。要提高认识,守牢底线,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用好政府网站和办好管好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附件: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批)自查情况.xlsx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