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czj/2021-0046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财字(2020)114 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06 17:55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20〕54号)文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汉阴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汉阴县财政局

  2020年8月6日


  汉阴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20〕54号)文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不改变原有资金拨程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等管理要求,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二、监控范围
  上级下达分配的直达资金以及参照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按照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监控。
  三、主要内容
  (一)预算下达方面。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分别列示资金来源,单独调拨库款,并在预算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打上相关标识(标识名称和规则财政部另行发文明确)。要在预算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跟踪监控预算资金分配到哪一个部门和单位。对于此前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应抓紧发文调整明确直达资金项目和金额,相应调整和修改指标系统中的金额和标识,及时将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二)资金支付方面。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要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对于此前已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要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匹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三)资金台账方面。依托监控系统,按财政部要求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台账主要账务要素包括资金名称、功能分类科目、项目、金额、受益企业或个人等信息(台账样式见附件1)。各归口管理股室要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并建立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直达资金监控业务流程图见附件2。
  四、强化领导
  为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成立汉阴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控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李成全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熊兵副局长
                 李超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主任
                 尹路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汤迎春        总会计师
                  彭德辉        局党组成员、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汉玲        局党组成员、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副主任
                  张宽升        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副主任
                  周晓萍        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副主任
                  邵   霞        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国库股、预算股、政教股、农业股、社保股、经建股、会综股、政办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库股,由国库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明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资金保障工作。
  五、明确分工
  (一)、国库股: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细化软件相关业务需求,提示督促各股室处理系统预警,制定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二)、预算股:牵头细化本县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分解下达工作,负责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
  (三)、政教股、农业股、社保股、经建股:负责对口直达资金监控,做好对分管单位直达资金指标导入、审核支付、规范流程、完善信息等工作,对预警信息及时核实,迅速处理,并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四)、会综股:牵头加强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充分利用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政办股:负责按照财政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负责日常系统维护,组织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财政云系统的数据衔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跟踪督导。加强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力度,对预算发文不规范、资金标识不准确、指标信息及支付数据导入不及时不准确、预警信息核实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股室和相关行业部门定期进行通报。
  (二)形成监管合力。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要推进协同监管,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直达资金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