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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到汉阴督导尾矿库和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朱朝亮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02 15:19
  7月31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处处长杨达明带领非煤矿山专家,深入汉阴县鹿鸣金矿对尾矿库汛期和井下安全进行了督导检查,市、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督导组在汉阴县鹿鸣金矿重点对尾矿库对尾矿库坝体、视频监控系统、在线监测、排洪设施、“防、抢、救”相关汛期安全落实和地下矿山防水、井下排险、用电、应急疏散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遇特殊天气要立即采取停产、停工、撤人等措施,确保尾矿库和矿山安全度汛。随后县应急管理局汇报了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情况。
  督导组指出,要求迅速将关于扎实细致做好尾矿库汛期现场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21〕73号)要求,督促企业搞好自查,切实将“十二字方针”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督导组要求,目前仍处于主汛期关键时期,防汛工作绝不能松懈松劲。必须保持“危险就在身边,战斗随时打响”的危机意识,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做好下一步非煤矿山防汛工作。要对地下矿山井口标高进行一次普查,严防发生淹井事故;对在水体以下开采、浸润基准面以下开采矿山的“探”“防”水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防透水事故发生。要严格对照汛期尾矿库“十二字方针”十九项要求,严控入出库水量协调,保障排洪设施安全有效,保证尾矿库坝体安全稳定,确保尾矿库不溃坝、不漫顶。四是要扎实做好尾矿库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管理工作,严格应急值守,时刻准备好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坚决防范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