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漩涡镇、汉阳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21-0036 公开目录: 环境评价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环复〔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6-09 10:18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委托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汉阴县漩涡镇汉阳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依据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漩涡镇塔岭村,项目总占地715.67㎡,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17.1%。建设内容: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30t/d,采用热解气化工艺,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废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扬尘、运营废气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开挖、机械车辆运输和原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应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100%湿法作业、场地渣土100%覆盖,主要道路100%硬化处理,进出车辆100%冲洗”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并对材料运输及堆放采取遮挡覆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保洁等措施有效处理施工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暂存池、焚烧烟气,垃圾暂存池采用封闭设计,且垃圾分拣间上方设置喷雾除臭装置,定时向垃圾暂存池内喷洒生物除臭药液;焚烧烟气采用“SNCR+急冷箱+活性炭喷射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器”的净化工艺,经4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的废水主要由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组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急冷却废水、脱酸废水、静电除尘废水、渗滤液,以及职工生活污水。急冷废水经急冷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静电除尘废水与脱酸废水一并经单独“中和+沉淀+絮凝+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循环利用,定期外排少量脱酸废水全部用于飞灰固化,不外排;少量渗滤液经收集后,人工喷洒入炉燃烧去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项目绿化。严禁废水直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运营噪声主要为供氧风机、引风机、水泵,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合理处置施工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严禁随意倾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脱硫石膏、焦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炉渣、飞灰、脱硫石膏定期送至汉阴县垃圾处理厂填埋。焦油、废机油、废活性炭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返回热解气化炉处置。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分期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期环保竣工验收。
  四、应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300m范围内5户居民实施搬迁。项目建成运行后,300m防护距离内不得再规划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要求,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