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通告
索引号: | xzfgzbmjtkjj-GK-2021-0075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08:02 |
来源: | 汉阴教育 | ||
内容概述: | 汉阴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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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陕民教办〔2021〕4号)、《市教体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我县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意见》关于“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要求,立即停止全县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二、各停课机构要立即对培训费用予以清算,将剩余培训费用退还给家长,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
三、严禁非学科类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四、从即日起,县教体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线索我们将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915-5212936。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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