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备案企业及天然气用户通气点火所需资料的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2898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14:47 |
来源: | 县住建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汉阴县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备案企业及天然气用户通气点火所需资料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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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燃气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凡在我县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企业,须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持《许可证》到县住建局进行备案。天然气用户在开户时,须向供气企业提供《陕西省燃气灶具注册登记证》、所安装灶具的《检验报告》及已备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出具的《燃气燃烧器具检验合格证书》。供气企业在给用户通气点火前,必须核查用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检验合格证书》,并对用户安装的燃气燃烧器具进行通气验收,通气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建立用户档案。没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检验合格证书》和通气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通气。
为切实保障广大燃气用户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在我县注册或备案的安装维修企业及开户所需资料样式图予以公示,请遵照执行。
监督电话:0915——521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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