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全省异地就医业务办理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GK-2021-0191 | 发布日期: | 2021-09-20 14:26 |
来源: | 县医保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暂停全省异地就医业务办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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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我市于2021年9月16日24时起暂停运行异地就医系统,并于2021年9月24日8时重新开启系统。系统暂停期间,全市异地就医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暂停异地就医相关业务
2021年9月16日24时至2021年9月24日8时,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二、暂停期间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一)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可先行挂账,待系统恢复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享受长期门诊及谈判药品报销,建议在停机前完成刷卡结算。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刷卡结算的,停机期间可先行全额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在垫付机构补录刷卡信息进行报销。
(三)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三、异地就医新系统启用时间
暂定于2021年9月24日8时恢复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在停机期间办理业务时,需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业务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核发,办结时限顺延。
(二)请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
(三)系统暂停期间,鉴于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请县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在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给广大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县医保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915-5274802(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窗口);0915-5274527(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窗口)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我市于2021年9月16日24时起暂停运行异地就医系统,并于2021年9月24日8时重新开启系统。系统暂停期间,全市异地就医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暂停异地就医相关业务
2021年9月16日24时至2021年9月24日8时,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二、暂停期间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一)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可先行挂账,待系统恢复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享受长期门诊及谈判药品报销,建议在停机前完成刷卡结算。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刷卡结算的,停机期间可先行全额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在垫付机构补录刷卡信息进行报销。
(三)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三、异地就医新系统启用时间
暂定于2021年9月24日8时恢复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在停机期间办理业务时,需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业务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核发,办结时限顺延。
(二)请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
(三)系统暂停期间,鉴于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请县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在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给广大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县医保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915-5274802(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窗口);0915-5274527(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窗口)
汉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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