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民政局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2953 发布日期: 2021-09-17 16:13
来源: 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民政局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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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运营单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对象:
  一是已办理长期托养手续且目前已在专业机构托养入住的民政服务对象;二是敬老院中有严重精神障碍的特困和低保对象;三是各镇目前已入住在专科医院有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障碍患者中的特困和低保对象;四是县民政局认为必须进行托养的其他精神障碍患者。
  二、购买经费保障。
  根据本次实际托养对象人数,每季度首月按现行标准拨付资金。特困供养人员包括供养费、电价补贴、一次性死亡安葬补助费、取暖费;低保对象包括低保金、分类施保金、电价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取暖费;流浪乞讨对象按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拨付资金。并按照与集中托养对象人数1:10比例核定聘用人员职数和薪酬待遇(超出人数按实际人数核算),按每人每年3.3万元(含福利、保险等)次月拨付,实行包干使用。
  三、运营服务期限:
  时间暂定二年有效期,有效期满后双方可重新商议续签。
  四、购买服务内容:
  主要是对集中托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五、运营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具备精神托养资质且有从业经历和经验成立一年以上并正常运营的社会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履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满足运营后的软硬件建设和人力资源等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银行提供);
  4、具有专业管理和服务团队;
  5、参加本次遴选报名的不得挂靠企业,不得转让、转包;
  6、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保证金缴纳:
  报名参与遴选的运营单位需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银行户名:汉阴县国库支付局
  银行账号:2675010104000104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汉阴县支行
  缴纳信息:某某企业缴纳汉阴县民政局购买社会化服务运营项目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8:00(北京时间)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9月24日08: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汉阴县民政局养老慈善股
  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携带资格初审资料。
  八、资格初审时间及初审内容: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9月24日08:00—18:00(北京时间)
  资格初审内容:1.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4.银行资信状况证明;5、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6、保证金缴纳凭证;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九、资格审定:
  2021年9月25日-27日,由遴选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资质审查,确定实地遴选机构。
  十、实地遴选考察考评:
  2021年9月28日30日,由遴选小组实地到确定的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考评,主要实地掌握了解实体运营情况及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十一、确定服务运营机构:
  由遴选小组根据实地考察考评情况,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打分形式对遴选单位从运营管理、资质资格、服务质量、企业资信等方面赋分,以最高分作为初定运营机构,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购买服务运营方。
  本通告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3992563900



  汉阴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7日

汉阴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运营遴选综合评分表


考察项目

标准分

考察得分

备注

实体机构运营管理情况

20

 

 

资质情况                 

30

 

 

服务质量

20

 

 

运营服务团队

20

 

 

企业资信

10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