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024 发布日期: 2021-09-24 09:45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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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汉阴县纪委《关于印发<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纪发〔2021〕37号)责任分工,县人社局牵头负责“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工作任务。自开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汉阴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司法局《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306号)要求,聚焦社会保障资金领域,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削减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切实维护社保资金安全。结合省市抽查检查、审计反馈、省市反馈疑点数据、风险防控自查等内容,逐项对照排查,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具体任务:全面梳理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堵塞风险漏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完善建议意见。
  当前进度: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纪律处分和服刑人员如何计发养老金没有相关政策;2、参加城乡居保人员服刑期间能否缴纳年度保费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重新就业难以界定;4、失业金“畅通领”不再限定60天的申领时限,可能造成重复发放风险。
  向省市主管部门建议尽快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
  2、具体任务: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伪造、病退或特殊工种信息、隐瞒受刑事及开除处分信息,违规办理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基金,审批人员不按审批程序审批、人情审批、降低审核标准。
  当前进度:经对汉阴县2010年至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病退9人、2016年至2021年申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129人、企业病退3人的档案资料初复审再排查,暂未发现问题;排查发现1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疑似存在服刑期间隐瞒受刑事信息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现正协调有关单位处理。
  3、具体任务:用人单位及证人隐瞒事实真相提交虚假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把关不严,存在违规认定风险。
  当前进度:通过对2019年-2021年认定的127件工伤案件进行“回头看”,暂未发现问题。
  4、具体任务:不具备条件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死亡等需停发的情况,未能及时停发。
  当前进度:对领取失业补助金是否出现重新就业、享受养老保险问题核查94人,发现重复领取失业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人,涉及违规领取资金27690元,正在追缴中。
  5、具体任务: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可能存在虚报冒领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问题。
  当前进度:已对42家企业的补贴资金适用范围和支付台账进行逐一核查,暂未发现问题。
  6、具体任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没有全部实现系统内发放,存在部分发放业务手工办理的情况和社银人工报盘情况,带来篡改、虚增数据和篡改待遇金额风险隐患;单位或待遇领取人员瞒报受刑事处分信息,骗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当前进度:城居保全部纳入系统发放。机关事业单位1人系统外发放,8月份已经暂停养老金发放,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商定处理方案。结合省市反馈疑似数据等多方面继续核查。
  7、具体任务:工伤(亡)职工重复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当前进度:已核查13人,发现1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重复领取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45099元。已暂停2021年供养关系亲属抚恤金待遇,并正在追缴中。
  8、具体任务:城乡居民缴费信息录入不准确对个人账户造成损失,部分待遇领取人员未按时进行生存认证导致养老金停发恢复后出现延迟发放问题。
  当前进度:经与民政、残联数据比对,暂未发现参保人员身份标识错误。对10个镇167245人票据进行核查,各镇均已全面完成排查任务,正在汇总上报,暂未收到问题反馈;全县已全面完成2021年生存认证,认证48750人,认证率100%。对2020年未生存认证,2021年又通过认证的11人核清情况并及时恢复待遇。
  9、具体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多领冒领养老金问题、服刑人员冒领养老金问题。
  当前进度:对未按时完成生存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及省市反馈疑似问题人员253人暂停待遇,同时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对有关数据进行协查;各镇已全面完成排查,对多领冒领养老金及时予以追缴,对未追缴的3人正加紧追缴;7-9月按时收到各镇死亡(服刑)报表,对提交参保死亡人员申报丧葬费、终止参保关系资料681人,及时办理终止参保关系、清退个人账户。
  10、具体任务:违规激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转移养老关系、死亡终止养老关系形成的休眠账户,经办人员或本人冒领养老金问题。
  当前进度:经排查,我县暂未发现此类情况。
  11、具体任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没有集中保管以及已死亡人员的社保卡未清理,存在盗用社保卡冒领基金隐患。
  当前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完成核查187614人,督促未领卡人员及时到银行领取,未制卡的申请新制卡。对银行未发出的库存卡11038张,督促银行继续加大清理和发放力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以及死亡人员的社保卡共计1315张,已注销的无效卡196张和死亡人员社保卡171张已移交银行处理,已发放社保卡290张,剩余658张社保卡已全部移交发卡行。
  12、具体任务:组织基金管理风险排查不够扎实细致;基金风险警示不及时,未建立常态化风险警示教育机制。
  当前进度: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4次,调度协调会议4次,于7月5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了《汉阴县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实施方案》(汉人社发〔2021〕144号)和《汉阴县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责任清单》(汉人社发〔2021〕153号),明确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了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受理,在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通信地址,在机关显要位置设立了举报箱,鼓励群众通过投放信件、拨打电话或者到纪检监察组当面反映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监督举报线索。
  13、具体任务:劳务派遣机构未按照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按期足额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存在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费拨付给劳务派遣机构后被其截留或挪用等风险点,侵害劳务派遣人员利益。
  当前进度:排查6户劳务派遣公司,其中2户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4户已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共涉及395人,暂未发现问题。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