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汉阴县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033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15:12 |
来源: | 县审批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降低汉阴县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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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1〕5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一、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2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23元。
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3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29元。
三、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等公共福利用户用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3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29元。
四、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3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37元。
五、自2021年9月22日起执行。你公司要做好政策宣传,严格执行销售价格标准,若出现违规收费,从严查处。
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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