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召开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0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勇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免去邝吉学的汉阴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唐如刚为汉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陈祖安为汉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甘晓罡为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田波为汉阴县公安局局长,并颁发任命书,组织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陈守林、程言勇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李成全受县政府委托向会议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县发改局局长陈延安受县政府委托向会议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军、刘晓琴、庞清明,委员吴宁波等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如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奎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办及部分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