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青枫秀岭B区1号楼、4号楼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czj-GK-2021-0080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10:51 |
来源: | 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青枫秀岭B区1号楼、4号楼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
分享:
一、青枫秀岭小区概况
青枫秀岭小区位于汉阴县凤凰大道与十天高速路之间,属汉阴县城南新区凤台片区,小区共13幢高层,1711套住宅,入住人口达到七千余人,小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小区内设有地下中央停车场,周边配套建设有凤台幼儿园、凤台小学,超市,医院等,是我县目前规划在建项目中规模最大、入住率最高、容积率最低、建筑密度最小的大型住宅社区。现有青枫秀岭小区一楼部分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出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强势入驻,现就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租范围及期限
招租范围:青枫秀岭1号楼、4号楼租售商铺总面积:1857.73平方米。其中:1号楼05-06号商铺164.08㎡、07-08号商铺168.20㎡、09-10号商铺168.20㎡;4号楼一层1357.25㎡。
该地段交通便捷,场地宽阔。招租人给承租人3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收租金。
招租期限:本次招租期限为5年。
三、竞租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2、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并到指定网站下载查阅竞租和承租要求及约定的相关资料;
3、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承租人不得从事有污染、有噪音的经营活动(如餐饮、棋牌等);承租人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特别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租:
1、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法人和自然人;
2、在县公产经办中心有拖欠租金行为的法人和自然人。
四、招租方式
本次标的物出租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五年租金一次性确定,按年度支付。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租金设有最低限价(最低限价在招租会上公布)。在招租会场现场,根据符合条件的竞租者人数采取公开竞价或协议确定承租人;若符合条件的竞租者人数多于1人时,实行公开增价报价,报价最高者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报价以最低限价为起始价,每次加价最低500元(可高于500元的倍数),加价次数不设上限;若对符合条件的竞租者人数只有1人时,且竞租人接受最低租金限价,则将接受最低租金限价的竞租人直接确定为承租人。
五、报名、竞租保证金及参会
1、本次竞租进行报名登记,有意竞租者需携带交纳竞租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均可参加竞租会。有意竞租者为法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意竞租者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次竞租需交纳竞租保证金,每间铺面交纳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若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则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人没有竞得出租铺面,则竞租保证金在出租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租保证金需在2021年11月22日18时前交入指定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汉阴县支行;户名: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账号:2607061709200055471)
六、竞租会时间和地点
1、竞租会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
2、竞租会地点: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18690493327
姚女士18509152252
联系地址:汉阴县青枫秀岭7号楼1单元1层
上一篇: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10-19 ]
下一篇:汉阴县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