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295 发布日期: 2021-10-22 16:43
来源: 市政府网
内容概述: 10月16日以来,由“旅行团”引发的疫情传播链条仍在继续向外扩散,为从快从严、科学精准防范疫情输入,根据省应对办相关《紧急通知》精神,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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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以来,由“旅行团”引发的疫情传播链条仍在继续向外扩散,为从快从严、科学精准防范疫情输入,根据省应对办相关《紧急通知》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额济纳旗、二连浩特、甘肃张掖、嘉峪关、兰州、宁夏银川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安返安人员,近14天与西安等确诊病例游览景区、就餐、住宿、航班、高铁等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码被赋红码、黄码的在安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工作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因瞒报、谎报个人情况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密组织排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进入应急状态,镇办街道、村组社区要主动开展风险人员排查,特别是要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有疫情发生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排查,确保不漏一人。“两站一场”要严格执行所有入陕来安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就地进行采样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一律不得离开。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景区景点,不得入住宾馆、饭店、民宿等。

  三、管实重点机构。车站、宾馆、餐厅、旅游景点、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冷链物流企业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职业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做好环境消杀消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等制度,对出现发热或可疑症状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发热门诊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一律留观,落实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发热患者规范转诊,严禁擅自接诊发热患者。

  四、细化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策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全覆盖、无死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规范处置突发事件。加强聚集性活动规模管控,有内蒙古、甘肃、宁夏等省份、其他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旅居史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活动。近期,原则上不得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压缩规模、提前报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每2天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强化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新冠肺炎免疫屏障。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密切关注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区动态调整情况,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不信谣、不传谣。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