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财债〔2021〕47号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348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14:42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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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旬阳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政债〔2021〕42号),现下达你县(区)2021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情见附件),专门用于清算本应由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担、实际已由县区缴纳的2019年、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使用范围原则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县(区)接此通知后,严格按预算管理要求做好返还资金管理、支出工作。
附件:1.2019—-2020年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债券截至2020年底支付利息明细表.xlsx
2.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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