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县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财采管字〔2021〕6 号

索引号: xzfgzbmxzfgbm-GK-2021-0278 发布日期: 2021-07-26 17:06
来源: 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县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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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直各部门:

  2019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云”和“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议要求,以及大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通过832平台助力脱贫攻坚和支持今后乡村产业振兴的工作思路,各镇和各部门认真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采购专管员制度,财政采购管理部门也充分利用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和大数据共享的优势,简化了采购单位多项人为跑路和采购程序,较好的完成了全县各项采购工作,实现了公开、高效、便捷、透明的管理目标,为推动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走向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通过两年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采购单位采购专管员制度的实行,在各项采购工作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例如:采购专管员随意更换导致工作脱节、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失误较多、采购单位委托的社会代理机构素质不高、采购信息报表不按时上报、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及采购不重视等等。今年,省、市已明确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及采购、政府采购信息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因此,为有效加强采购管理工作与各镇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汉阴县财政局将对各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管理、832平台信息上报,政府采购季(年)报信息报表,采购管理系统合同和履约验收备案等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采购专管员的管理

  (一)基本要求

  各单位继续按照2019年《汉阴县财政局关于试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汉财字[2019]27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确定的1-2名采购专管员进行书面确认,并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本单位采购专管员信息报备表加盖公章后(电子版),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今后,为便于各单位信息畅通和采购工作不脱节,请各镇各部门对采购专管员无特殊情况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更换采购专管员,请传送单位盖章且领导签字的电子版变更人员名单以及更换原因上传汉阴县政府采购管理股报备。若因各镇各部门随意更换采购专管员且未报备,导致有关采购管理政策通知未及时收到或本单位采购项目办理和执行出现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单位自行负责。

  (二)人员要求

  1.采购专管员必须是在编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开展工作;

  3.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政府采购工作;

  4.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其他事项

  文件后附:“汉阴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备案表”和“汉阴县政府采购专管员群二维码”请各单位及时上报采购专管员备案表和主动扫码加入微信“汉阴县政府采购专管员群”,专管员名称统一设置为:“单位简称+专管员姓名”,如:“财政局 XXX”。

  二、加大对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相关信息填报工作重视程度

  按照“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国家政策要求,陕西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实行“三不变”。各级有食堂的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专门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依据市总工会要求,各单位工会组织在继续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应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和慰问品,其采购额计入本单位年度总采购额,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农副产品,不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文件要求,将对各单位本年度预留份额和采购金额纳入年终考核。

  三、对采购项目合同和履约验收记录备案在采购管理系统备案工作

  (一)采购合同备案

  各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采购合同管理”模块将政府采购合同正本原件扫描件等相关内容上传附件进行备案和公示,采购人对附件内容及合同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履约验收备案

  采购项目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单位发出项目验收申请。采购人自收到申请后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在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束后,除涉密项目外,采购人自验收意见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履约验收管理”模块填写采购项目验收情况信息,将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等相关内容上传附件,确认验收并公示。

  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两项备案及公示工作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年终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因此,请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将本单位采购项目的合同及验收资料及时在系统备案和公示。

  四、政府采购季(年)报信息报表

  政府采购信息报表是各采购单位每个季度和年度在财政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必须上报的采购信息报表。近两年,上级部门越来越重视对地方采购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并采取了定期通报制。目前,大多数单位都按照相关要求按时上报,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拖拉现象,导致每次向市级上报时进度缓慢。因此,请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今后也将对每个季(年)度末按时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中上报本季(年)度信息报表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影响上报市局的单位在今后的采购项目办理过程中将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


  附件:1.汉阴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备案表

                 2.汉阴县政府采购专管员群二维码


附件1

汉阴县政府釆购专管员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工作岗位

 

现任职务

 

专业

 

办公电话

 

手机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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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汉阴县政府采购专管员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