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年产10万吨高纯超细硅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2021-0064 | 公开目录: | 环境评价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环复〔20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01 18:47 |
安康浙汉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西安三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万吨高纯超细硅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函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经开区建材园区(涧池镇军坝村),租赁汉阴金圣建材有限公司预留空地作为本项目建设场地,项目占地20亩,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6%。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超细硅微粉生产线3条(年产3万吨),高纯超细硅微粉生产线2条(年产7万吨)。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机械车辆运输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废气。应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100%湿法作业、场地建筑材料及渣土100%覆盖,主要道路100%硬化处理,未施工区域100%绿化,进出车辆100%冲洗”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并对原材料运输及堆放采取遮挡覆盖措施有效处理施工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球磨机粉尘、筛分粉尘。球磨、筛分产生的粉尘,经设备管道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材料堆场进行全封闭。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有卫生设施统一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严禁废水外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球磨机、振动筛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生产作业。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涧池镇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扩建项目运营期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后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包装桶、包装袋外售。运营期间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综合利用作为填路材料;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