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彩钢瓦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21-0066 公开目录: 环境评价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环复〔2021〕11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10 18:52

汉阴县新明都彩钢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西安三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彩钢瓦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函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城关镇三坪村一组,项目占地865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6%。2019年10月建成1条彩钢瓦生产加工线,年产彩钢夹芯板50000 m2.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管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胶粘剂复合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切割粉尘、油烟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基础防渗,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有效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禁废水直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复合、切割等设备运转时产生噪声,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远离敏感点,采取隔声、减振、绿化等降噪措施达标处理。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生产作业。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间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胶桶、废机油、生活垃圾。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运往县城填埋场;废胶桶、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