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涧池镇三星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2021-0067 | 公开目录: | 环境评价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环复〔2021〕1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18:55 |
涧池镇人民政府:
你镇委托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汉阴县涧池镇三星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函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涧池镇三星村 ,项目占地400m2.总投资1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15.58%。项目一期新建2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单条设计处理规模为6 t/d,总设计处理规模为12t/d,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废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管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解气化炉烟气、垃圾暂存池及垃圾焚烧车间大厅恶臭。热解气化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装置+急冷塔+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等离子净化装置+脱酸(脱硫)塔”的组合烟气净化工处理,处理完成后的废气通过45米排气筒排放;垃圾暂存池及垃圾焚烧车间大厅恶臭设置负压抽风装置,包括一次风系统及二次风系统,两次风均从热解气化处理车间抽取,垃圾暂存期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作为一次进风送入热解气化炉内焚烧去除。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脱酸废水、渗滤液和生活污水,冷却废水经急冷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脱酸废水经单独“中和+沉淀+絮凝+澄清+反渗透”处理后,循环利用;脱酸废水全部用于飞灰固化,不外排;渗滤液经收集后,人工喷洒入炉燃烧去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项目绿化。严禁废水直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供氧风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对车间内的风机、泵类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及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达标处理。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间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及循环水池湿飞灰、脱硫石膏、废机油、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炉渣定期送至汉阴县垃圾处理厂填埋;飞灰及循环水池湿飞灰、脱硫石膏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后,送至汉阴县垃圾处理厂专区填埋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后,返回热解气化炉处置。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此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