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民政局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406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41
来源: 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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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开展民政工作相关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县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负责推进婚俗改革,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殡葬,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八)负责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障工作,协调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基金。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县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汉阴县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521280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指导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社会救助及养老慈善股(联系电话:0915-5218080负责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相关救助工作;负责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股(联系电话:0915-5271265)。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务公开和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相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县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汉阴县民政局党书记、局长:徐春明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城关凤凰大道(汽车站隔壁)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5-521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