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
汉财采管字(2021)13号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GK-2021-0284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22:15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已印发,我县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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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安康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安财发﹝2020﹞1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汉阴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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