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427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15:39 |
来源: | 县文旅广电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文物、旅游及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及广播电视等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博物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电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文艺创作生产,扶持、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文博、广播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拟订全县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利用工作。
(七)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组织汉阴旅游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督促、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及其生产、传输、服务和经营机构,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十)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责任,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统筹指导文化旅游、文物博物、广播电视行业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8219068)
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化服务股(联系电话:0915-8219068)
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和旅游、广电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服务阵地、文化设施建设;制定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指导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监督管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挖掘工作;督促、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和搜集整理、传承推广工作;组织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督促、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旅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915-8219068)
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项目开发,重点旅游区域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策划、组织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参加旅游展会,策划打造旅游形象品牌,策划、包装、推介旅游精品线路,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商品、纪念品、宣传品的创新开发;负责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资体系建设,组织申报文化产业、旅游项目;承担红色旅游与相关工作;负责文化产业和旅游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县文旅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升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城南永安南路1号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5-821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