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432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09:52 |
来源: | 城关镇 | ||
内容概述: | 城关镇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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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的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
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
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镇机关内设行政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城关镇机关内设4个行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审计所)(联系电话:0915-5212056)。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卫生、计划生育行政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19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5210629)。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联系电话:0915-5210634)。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自然资源所所长、生态环境所所长由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5210632)。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社会治理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
三、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一)城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联系电话:0915-5212859)
主要职责: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二)城关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0915-5278011)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科技等事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19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三)城关镇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联系电话:0915-5212056)
主要职责:承担文化事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四)城关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5-5272389)
主要职责:承担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服务事项的咨询、解释、说明和引导等工作,按《办事指南》和有关规定提供即办、代办或导办服务,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五)城关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5272389)
主要职责: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四、其他
1.主要负责人
城关镇党委书记:张世洲
城关镇镇长:温汝康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城关镇太平村汉太路中段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915—521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