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汉阴县南龙.滨江新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xzfgzbmspj/2021-0027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
公开责任部门 审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住建字〔2020〕257 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6-28 09:40

汉阴县南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汉阴县南龙.滨江新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收悉。2020 年 3 月 27 日,县城乡规划委员

  会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原则同意。现根据县规委会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阴县南龙.滨江新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二、控制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规划布局已南渠路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南片区 1、2 号楼均为地上 27 层,沿南渠路和春晓路布置 2 层商业裙房;北片区 3、5、6、8 号楼为地上 32 层,7 号楼为地上 33 层,沿南渠路、春晓路和月南路布置 2 层商业裙房及配套用房。规划总用地面积314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1348.5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6830.82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14002.2 平方米,配套用房(公厕、物业等)515.5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4827.92 平方米,建筑密度 29.35%,容积率 4.499.绿化率 30.04%,停车位 844 个(地面 47 个,地下 797 个),居住户数 1171 人。

  三、各项单体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技术控制指标进行施工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报批。

  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人防、排水、电力通信、道路绿化、夜景灯光和垃圾收集点等),应完成设计施工图经我局审查后,进行建设,并与规划同时验收。

  五、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开工手续。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