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汉阴县南龙.滨江新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spj/2021-0028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行政审批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住建字〔2021〕375 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03 09:44 |
汉阴县南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汉阴县南龙.滨江新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收悉。2021 年 5 月 11 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召
开规划评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原则同意。现根据县规委会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阴县南龙.滨江新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将南渠路以北片区的 3、5、6、8 号楼由地上 32 层调整至地上 27 层;7 号楼由地上 33 层调整至地上 27 层。调整后的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按照原我局下发《关于对汉阴县南龙.滨江新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保持不变。
三、各项单体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技术控制指标进行施工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报批。
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人防、排水、电力通信、道路绿化、夜景灯光和垃圾收集点等),应完成设计施工图经我局审查后,进行建设,并与规划同时验收。
五、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开工手续。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