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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供电分公司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函

名称 汉阴县供电分公司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汉阴县供电分公司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尊成 签发日期 2021-05-25 发布日期 2021-05-25 类别 A
正文

  龙佰武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回复

  一、为了降低企业办电成本,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我公司严格落实客户报装“三零”服务相关要求,对符合“三零”服务的小微企业客户报装项目,由我公司延伸投资界面至客户接电项目表箱及以上,实现小微企业接入“零投资”,极大的降低了客户的办电成本。

  二、在受电工程施工中,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计列各项费用,收费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乱收费和多收费等情况,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为了切实践行“为人民、供好电”的服务宗旨,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我公司自2018年以来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安排,开展多次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工作,电价从0.7704 元/千瓦时降至目前的0.5807元/千瓦时,降幅达24.62%,累计为全县工商业企业降低用电成本超3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