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鹏 | 签发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类别 | A |
正文 |
陈忠秋代表提出《关于调整凤凰大道路灯时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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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2021年1月27日,由县交通局牵头实施的凤凰大道城区段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为确保凤凰大道城区段道路市政路灯照明等配套设施正常使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凤凰大道城区段验收合格后,市政路灯照明及其配套设施交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及其相关维护工作。自投用以来,我局市政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路灯开启时间规定,每月对路灯照明开关时间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并加强对凤凰大道城区段路灯亮化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将及时督促或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目前,暂未收到对凤凰大道路灯开关时间不科学的投诉,我局也将随时关注并调整,确保既满足群众的要求,又达到节约能源、节约资金的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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