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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鹏 签发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0-14 类别 A
正文

沈纪兵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凤凰广场噪音污染管理和打陀螺监管的建议》。


回复   城南凤凰广场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一直是群众休息放松的场所,由于凤凰广场地理位置优越,活动空间较大,所以打陀螺群众及广场舞团体一直在凤凰广场活动,同时也存在噪音污染等问题,针对广场舞及打陀螺的噪音污染,也兼顾市民的健身需求,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积极走访城南广场休闲娱乐的市民群众,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讲解进行广场舞等活动时音量控制的法律依据,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广场活动群体换位思考,尽量减小广场舞音乐的音量,避免对周边群众的生活产生影响。
  二、依据规范,制定标准。通过对法律法规以及对其他城市相应规定进行细致研究,于6月2日下发《关于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暂行通告》,要求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可能产生噪音的活动不得早于06:00和晚于22:00。针对打陀螺尚无可替代场地的问题,要求打陀螺群众只能在早晨08:00至10:00间进行活动,限定活动区域为凤凰广场东侧,活动期间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影响其他市民。
  三、加强巡查、专人管理。在噪音产生的高发阶段,加派巡逻人员,发现广场舞音量过大、不在规定时间打陀螺、违规宣传等情况,及时劝导制止,对拒不整改的,暂扣违规物品,平时派驻专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部门联动、常抓不放。一是与公安、环保深入联动,对广场上的噪音污染行为采取综合治理,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避免单一部门执法难的问题;二是通过12345平台,接到举报,及时处理,有效处置广场噪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