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蒋孝军 | 签发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类别 | A |
正文 |
张灵云代表提出的《关于中营村龙垭水库东干渠农田灌溉堰渠维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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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在2019年机构改革职责划转中,农田小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职责从水利和农综部门划入农业农村部门,项目资金至今未能划转和拨付。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修建药王村农田灌溉设施堰塘的建议》,我局将通过以下途径予以解决:一是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踏勘设计阶段,局领导组织设计单位和镇村干部对药王村五组(小地名:岩沟)地形进行了现场踏勘,没有适合修建5万方堰塘的地理位置。二是积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增加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结合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修建蓄水池,配套潜水泵等机电设备,提高农田灌溉条件,增加产业效益。三是落实管护责任。将高标准建设内容移交村委会管护,加强项目田间道路、灌排系统、农田防护、输配电等工程的管护,维持路面平整畅通,路牌、标志完好无损,水利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发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最大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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