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函 | ||||||
办理部门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鹏 | 签发日期 | 2021-10-14 14:39 | 发布日期 | 2021-10-17 14:39 | 类别 | A |
正文 |
陈乾志等委员提出的《关于降低噪音污染,切实提升依据获得感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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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自开展“四个城市”建设以来,我局始终致力打造干净城市、畅通城市、宜居城市、文化城市,通过不断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噪音污染方面,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针对城区噪音污染,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积极走访城南广场休闲娱乐的市民群众,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于6月2日下发《关于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暂行通告》,对城区产生噪音污染的单位、团体进行约束,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广场活动群体换位思考,尽量减小广场舞音乐的音量,避免对周边群众的生活产生影响。 二、依据规范,制定标准。《通告》要求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可能产生噪音的活动不得早于06:00和晚于22:00。针对打陀螺尚无可替代场地的问题,要求打陀螺群众只能在早晨08:00至10:00间进行活动,限定活动区域为凤凰广场东侧,活动期间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影响其他市民。 三、加强巡查、专人管理。在噪音产生的高发阶段,加派巡逻人员,发现噪音过大、不在规定时间打陀螺、违规宣传等情况,及时劝导、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对违规物品进行暂扣,平时派驻专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综合行动、常抓不放。公安、城管、环保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对广场上的噪音污染行为采取综合治理,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避免单一部门执法难的问题;二是公布各种投诉、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及时处理,有效处置城区噪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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