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若干措施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索引号: xzfgzbmxzfgbm-GK-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11-28 13:44
来源: 陕西发布
内容概述: 我省印发若干措施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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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若干措施》,对天然气、电力热力、煤炭保供工作进行了部署,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我省将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
  在落实“煤改气”保障方面,各市(区)要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
  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
  我省将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
  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