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汉财社字〔2021〕12号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967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11:35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社(2021)14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56.07万元。年终列政府收支分类“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经济功能类科目列入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结合地方投入,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2021年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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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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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
省医保局 |
实施期限 |
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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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情况 (万元) |
实施期总金额: |
1056.07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56.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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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56.0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6.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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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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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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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实施期总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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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构建医疗救助制度,使患有大病的特困群体、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助。减轻特殊群体个人医疗使用负担,有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 |
目标1: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目标2: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目标3: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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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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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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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
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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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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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群众参保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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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提高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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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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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实现“一站式”报销服务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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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救助对象满意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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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度 |
≥80% |
附件1
2021年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地区 |
重点救助对象人数 |
一般贫困人口数 |
本次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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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农村低保 |
城市低保 |
农村特困 |
城市特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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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 |
17024 |
11353 |
1674 |
3953 |
44 |
51522 |
105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