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990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09:30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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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为支持我县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安财社〔2021〕164号文件,结合困难群众数量、财政困难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市级补助资金542.9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好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机构运转维护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经费、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财社〔2021〕3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和范围,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
资金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0819-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6-救济费”。
附件:2021年困难群众市级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2021年困难群众市级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汉阴县 |
取暖费 |
社会救助 |
运转维护和聘用人员 薪酬待遇经费 |
合计 |
32.24 |
483.6 |
27.1 |
54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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