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保障汉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经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要求,全面整治长江流域“三无船”,规范船只管理、治理船只涉渔隐患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效。县财政局及时安排“三无船”整治经费14万元,专项用于木船、机械船补偿金及护渔员工资。同时,督促县主管部门及时将资金兑付到人,保障了“三无船”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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