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4150 发布日期: 2021-12-22 14:43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关于2021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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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8日,县政府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督查室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一)审议全县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计划

1.原则同意首批实施交通、水利、住房、地灾四大类629个抢修类项目,总投资6065.55万元。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计划,本次共计安排资金3625万元,其中,住房类、地灾类项目已明确资金安排,不占本次资金计划盘子。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县财政局已累计统筹各类救灾资金5790万元(县本级资金700万元,统筹衔接资金180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2130万元,捐赠收入1160万元)。县财政局根据发改局第一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投资计划,已安排拨付第一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2419.38万元(交通抢修类项目2012.11万元,水利抢修类项目407.27万元),待发改部门第二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计划下达后,县财政局再行拨付资金。

2.由县发改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对本次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计划与资金计划一并下达,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先行拆借,待相关部门后续救灾等相关资金到位后进行归还。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会同县财政局以汉发改字﹝2021﹞735号文件印发实施。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县发改局已对全县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将灾后重建项目核查结果报送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统一汇总全县灾后重建项目核查结果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县发改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已联合发文,下达了第一批灾后重建项目283个,项目资金2419.379万元(交通抢修类项目272个,投资2012.109万元;水利抢修类项目11个,投资407.27万元)。10月25日,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发改局牵头成立了6个灾后重建督查核查组,对下达的第一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重建进度、工程质量、完成投资、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程序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新增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核查统计。

3.由县发改局负责,县应急管理局配合,每季度对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和资金争取进度排名进行通报,对排名最后一位的部门和后两位的镇,第一次由常务副县长进行约谈,连续两次由县长进行约谈。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抽调县相关部门24名干部组成6个小组对各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开展实地督导,通报已以汉发改字〔2021〕837号文件印发,资金争取情况由县财政局通报。

4.由县统计局会同县发改局将全县灾后重建项目投资(含社会投资)纳入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统计。

落实情况:县统计局9月累计完成投资9544万元,10月已入库纳统灾后重建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2.7亿元,11月申报4个,计划总投资9346万元

5.成立汉阴县灾后重建工作专班,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镇镇长任专班成员。下设三个工作专班办公室,救灾统筹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项目统筹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资金统筹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已设救灾统筹办公室。县发改局已设立汉阴县灾后重建项目统筹工作专班,并会同县财政、审计、应急管理局,抽调县水利、交通、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项目主管部门业务技术人员组成6个灾后重建工作督导组,对2021年第一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目前2021年计划实施第一批交通类灾后重建项目287个,开工145个(其中已完工项目66个,开工率为50.52%,完工率为23%)。县财政局已成立由预算股牵头,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配合的救灾资金统筹整合专班。

(二)传达学习全市“十三五”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总结表彰暨“十四五”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誓师大会会议精神,听取全县交通运输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1.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提出的优化“十四五”汉阴交通项目规划的方案。一是由县交通局负责,争取县城过境路改线项目列入安康市“十四五”交通项目规划。二是同意将铁佛寺至双河口斗沟公路列入县乡路改造提升计划,由县交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人大审议,调入县“十四五”交通项目规划。

落实情况:县交通局正在争取将县城过境路改线项目列入安康市“十四五”交通项目规划。铁佛寺至双河口斗沟公路已列入县乡路改造提升计划。

2.由县交通局负责,各属地镇和相关部门配合,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加快推进全县交通瓶颈项目,确保凤凰山隧道在2021年底完成沿线征迁工作,在2022年一季度实质开工;力争2023年前启动观音河至双河口公路及隧道建设;力争2025年前启动铁佛寺至双河口斗沟公路及隧道建设。

落实情况:凤凰山隧道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交通厅行业评审通过,2021年7月已正式下达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正在同步进行,前期预审补划方案、评价报告、建设许可批文、国家森林公园影响评价均已上报评审通过,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水土保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等报告正在同步编制上报。

3.由县交通局负责,加快启动灾后重建项目,确保先抢通后畅通。对镇级实施的项目,加强质量监督、进度督促,保障施工质量和进度;对县交通局实施的项目,做好规划设计,按程序抓紧启动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落实情况:县交通局已抢通我县141个建制村公路,落实5名领导,划分5个片区,对各镇实施的项目从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督促和指导;县交通局实施的项目现已正式启动灾后恢复建设。

4.关于公交公司运营问题。一是由县交通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充分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县区好经验好做法,合理确定县城公共汽车运营财政补贴标准,明确新能源车更换的具体意见,进一步优化城区运行线路,确保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更有保障。二是由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县公交公司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方案,拓宽运营渠道,提升企业自身转亏为盈能力。三是由县交通局负责,县住建局配合,积极推动城区小型公共电动车发展,引导更多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落实情况:县交通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与县财政局到岚皋县、紫阳县学习借鉴好经验和好做法,目前已确定我县公共汽车运营财政补贴标准并形成报告。关于公交线路优化,县交通局正在开展平涧路新线的准备工作。二是计划于2022年初启动全县班线客车、农村客运、公交等整合工作。三是由县交通局负责,县住建局配合,推动城区小型公共电动车发展,引导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三)研究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及治理工作

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四轮强降雨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及治理工作建议。一是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对100人以上的4个隐患点治理,尽快申报纳入中省地灾治理项目计划,力争尽快实施。二是对急需治理的23处小型隐患点,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配合,依据国家有关抢险救灾类项目招标等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尽快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勘察设计,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三是对分散居住的地灾威胁群众和轻微地灾隐患,由各镇负责,通过实施避灾搬迁、动员群众生产自救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对群众生产自救消除安全隐患造成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给予生活救助。

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向省市汇报我县受灾情况,已向上申报4个灾后重建地灾治理项目。其中,漩涡镇上七村终南寺滑坡治理项目中省901万元项目资金已拨付我县,目前已完成勘查设计,正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今年年底可招标实施。2021年11月13日省市领导已现场踏勘平梁镇太行村塘坊滑坡治理项目,现正在进行入库评审。申报的另外2个项目今年暂未获省厅批准入库。二是带领两家平战结合技术单位(陕西核工业勘察有限公司、陕西地矿集团第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对23处地灾点详细开展勘查设计。根据隐患点现状,结合镇村意见,已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专家完成了技术评审及方案修改,最终确定急需处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3处(当前适宜工程治理的18处,适宜避灾搬迁的5处)。截至目前,18处工程治理点正在办理施工采购,采购完成后即日开工建设。5处适宜避灾搬迁点,县自然资源局已书面向镇村反馈指导意见,并协助镇村完成重建选址。三是对各镇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县自然资源局已带领专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将专家意见书面函复相关镇及部门,为各镇科学救灾提供技术指导,对排查新增的地灾隐患点已落实监测人,并督促各镇组织群众开展排危自救及搬迁避让。帮助镇村开展灾后重建建房工作,重点对建房用地规划及地灾评估把关指导。

(四)研究“两厂(场)”修复和农村住房安全事宜

1.由县住建局负责,抓紧做好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厂(场)”因强降雨受损的灾后修复工程设计、预算工作,由县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之后,按救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启动实施。由县住建局负责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以县住建局向上争取为主,县财政局酌情补助,待资金到位后逐步予以解决。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已完成垃圾填埋场修复工程的工程设计、预算工作,目前工程已修复完成,投资总额120余万元,经与县财政局沟通,先由垃圾场运转经费支出,争取资金追加经费。污水处理厂由水务集团修复,现已修复完成,由县财政局对争取相关资金进行追加。县财政局已评审上报的“两厂(场)”修复预算评审项目。

2.同意市政设施灾后受损修复工程由县城投公司负责融资代建实施,由县财政局、住建局负责指导,严格限定投资最高限价,控制工程项目造价及投资规模,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防止超预算施工。

落实情况:县财政局已组织评审上报的市政修复预算评审项目。县住建局已抢修完成南渠路桥梁护栏,路灯亮化设施项目已完成建议方案。

3.对农村因灾受损房屋补助标准按照2021年8月26日第39次县政府专题会议有关要求执行,补助标准低于市上标准的按照市上标准执行,补助标准高于市上标准的按县上政策执行,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危改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搬迁结余资金等做好资金安排。

落实情况:县财政局于2021年11月3日下达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收缴财政存量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待搬迁办存量资金1538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后,县财政局再将资金全部用于本次因灾受房屋的补助。截止11月5日,2021年第一批危房改造资金163.38万元已全部拨付,改造85户。待县住建局下达第二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项目计划后,县财政局再拨付资金。县住建局等6个单位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灾后重建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补助标准,目前已按有关要求执行。

4.由各镇负责实施农村因灾受损房屋修复重建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牵头抓总,对危改加固和搬迁重建户,逐户建立台账,逐户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每月进行施工进度调度、通报,对排名后两位的镇,参照灾后重建项目相关规定约谈,确保危改户入冬前完成加固维修,确保重建户入冬前搬入新居。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已逐户建立台账,每周统计各镇进度,下发周通报。截至2021年11月6日,全县纳入灾后重建新建及维修加固总户数为497户,其中新建(含购买二手房)277户,修缮加固160户,集中安置60户。目前,已开、竣工456户,未开工40户,全县总体开工率为91.75%。全县总体开工率较低,除双乳镇、观音河镇全面开工之外,其他镇均未全面开工,全县灾后重建工作进度缓慢。

5.由各镇负责农村安全住房重建户选址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把关指导,确保新建住房选址安全,质量过硬,整齐美观。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已对重建户开展入户督导,同时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督导各户选址。

(五)听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1.由城关镇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县直部门干部下沉城关镇社区帮包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汉疫防指办发〔2021〕30号)安排,继续发挥各单位包社区、包楼栋,干部包贫联非等机制作用,加快疫苗接种排查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负责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疫苗接种“应种尽种”,筑牢全民免疫屏障。继续实施流动接种车开展疫苗接种等好做法,进一步优化接种机制,为群众接种疫苗提供便利。

落实情况:城关镇辖21个村、5个社区,全镇摸底排查18岁以上应接种人口72540人,其中本地57855人,接种第一针剂54827人,接种两针剂53970人;县外省内、省外14252人,接种第一针剂13801人,接种两针剂13060人。合计接种第一针剂68628人,接种率94.61%,接种两针剂64774人,接种率89.24%。(剩余未接种原因:1、本地剩余未接种人群主要分布75岁以上老人和部分接种禁忌人群,其中有禁忌症无法接种的2589人,暂缓接种的169人。2、外地暂未接种433人,其中有禁忌症无法接种265人,延缓接种130人。3、其他原因未接种的死亡31人,空挂户154人,失联240人)。

2.由县交通局负责,进一步压实县火车站、汽车站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省外来汉返汉人员查验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组负责进一步完善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来汉返汉人员闭环转运和隔离管控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实现闭环转运。

落实情况:汽车站进站口由汽车站人员负责测量体温,提醒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出站口由县交通局干部负责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放行,中高风险地区和黄、红码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隔离。截至2021年11月5日,县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已完成8-13层强电、弱电线路安装、排水管道及天棚吊丝安装,消防工程已完成45%,室内防水作业已完成40%,地砖铺设已完成20%,新风系统安装所需材料已采购完毕正在安排进场施工。

3.由县卫健局负责,加快推进隔离病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快投入使用;严格落实隔离病区和正常医疗业务实行物理隔离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落实情况:县人民医院隔离病区和正常医疗业务无交叉,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已落实闭环管理要求。目前我县未收治新冠患者。

4.由县发改局、卫健局负责,加大疫情防控资金争取力度,以向上争取资金为主,县财政局适当整合公共经费,用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资金缺口部分逐年化解。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支持防疫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定期与县卫健局、各医院等项目主体单位对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县卫健局已于10月中旬整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所需待支出经费约450万元相关资料,报县财政局社保股审核。

(六)审议316国道、“十天”高速公路、平涧一级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坟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316国道、“十天”高速公路、平涧一级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坟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由分管民政副县长牵头,县司法局负责做好方案和公告的法务审查,按程序送审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公布、组织实施。

落实情况:已以汉政办发〔2021〕62号文件、汉政办通字〔2021〕36号文件印发实施。

2.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稳妥推进316国道、“十天”高速公路、平涧一级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坟墓整治工作。各镇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避免引发新的信访矛盾,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县林业局负责墓区绿化美化工作,各镇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全县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力争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争取第一、确保第二。

落实情况:我县已在城关镇三元村、涧池镇紫云村两个试点开展坟墓整治工作,并召开现场坟墓整治工作推进会,现已绿植遮挡120座。目前已完成十天高速坟墓整治勘察设计,正在逐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截止11月9日县民政局已在城关镇五一村、草桥村、解放村全面开展坟墓整治绿植遮挡工作。县财政局正在落实奖补资金对付工作。县林业局正与市林业局对接,争取绿化资金,同时与县民政局对接沟通,摸排沿线可视范围内坟墓需迁坟或绿化美化的情况,制定墓区绿化美化方案。

3.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80万元启动资金,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与国有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墓地经营权及奖补资金分成等收益用以解决国企垫资、迁改整治等费用。

落实情况:县财政局已将该项目资金80万元筹措到位,目前正在办理拨付中。

4.由县民政局牵头,加强对各有关镇坟墓迁改整治工作通报、督办和指导,压实各有关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每迁改一棺坟奖励50元工作经费,用于解决各有关镇坟墓迁改整治工作中突发矛盾问题或镇财务平衡问题。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分两年纳入预算,今年先预算50万元。

落实情况:目前县民政局已基本完成城关镇三元村、涧池镇紫云村两个示范点的坟墓整治工作。县财政局已将该项目资金50万元筹措到位,该资金正在办理拨付中。

5.由县民政局牵头,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全县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各镇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县城集镇和中心社区周边、重点公路沿线、旅游景点等可视范围内私建坟墓和乱葬乱埋现象。由漩涡镇负责,县民政局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凤堰古梯田景区殡葬管理力度,严控在凤堰古梯田景区内增加坟地,待条件成熟后推进景区内坟墓迁改工作。

落实情况:县民政局已拟定《汉阴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草稿,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漩涡镇已成立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推进方案,明确时限和整改要求,并就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摸排,制定村规民约,提倡厚养薄葬,对故意建造大墓,豪华墓的户进行劝导,同时在景区内划定坟地建造红线,严禁个人或组织在红线范围内乱埋乱葬。

6.由县民政局牵头,积极做好全县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规划工作,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落实情况:目前我县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墓地7处(平梁镇公益性墓地、城关镇太平村公益性墓地、城关镇五一村公益性墓地、涧池镇栋梁村公益性墓地、蒲溪镇蒲溪村公益性墓地、观音河镇公益性墓地、汉阳镇公益性墓地),城市公益性墓地2处(黄龙山公墓、麒麟山公墓)。

(七)审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

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由县医保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管理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落实情况:县医保局已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意见》, 待按照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八)审议《汉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汉阴县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研究林业相关工作

1.原则同意《汉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汉阴县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由县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其中《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由县司法局负责法务审查)。

落实情况:县林业局已以汉政发〔2021〕63号、汉政发〔2021〕13号文件印发实施。《通告》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按照要求报市政府、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

2.由分管林业副县长牵头,组织县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就林长公示牌制作设立费用问题进行研究,拿出资金使用具体意见,按照“节俭、实用”原则安排资金。

落实情况:我县已印发《汉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县10个镇均已印发镇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镇级林长制体系,10镇共设立镇级林长117个;各镇已组织建立村级林长制体系,全县有139个村(社区)已建立林长制,共设立村级林长139个。县林业局已按“节俭、实用”原则,制定《“林长制”标识制作设立方案》,经县财政局评审后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拟从县林业局沉淀资金中安排65万元用于制作设立林长制标识牌。县财政局已就该事项通知林业局报送财政投资评审,待按程序采购后,核实采购金额再行安排资金。

3.由分管林业副县长牵头,就全县涉林违规占地问题召开整改协调会议,对涉及整改的项目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限时完成整改销号。由县林业局负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同时以此整改为契机,防微杜渐,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先建设后补办林地审批手续的现象。

落实情况:9月18日,我县已召开全县涉林违规占用林地问题整改协调会。县林业局已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重点项目违规占用林地整改工作的通知》,并以汉林字〔2021〕309号、林资规〔2021〕5号文件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九)传达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康市情况反馈会议、秦岭保护组织机构人员力量和勘界立标情况座谈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1.由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负责,就省督察组反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5个方面问题,待市上整改方案下发后,立即制定我县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改、彻底改、快速改,力争超前完成任务。

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待市上整改方案下发后,再行制定我县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收集上报整改进度。

2.由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以本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短板漏洞,及时查漏补缺,力争把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极致、做到最好。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与招商引资、地质灾害治理、用地审批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增强各镇各行业领域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建设锦绣汉阴打下良好的生态底子。

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已根据《汉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并收集上报整改进度,目前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还有4个正在整改中。

3.由县秦岭办牵头,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好全县秦岭生态环保勘界立标,确保走在全市前列。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县秦岭办已完成确定界线的勘界立标,安装标牌10个,设立实体界桩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