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1-0060 发布日期: 2021-12-08 17:59
来源: 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县乡村振兴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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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省市公示公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县《汉阴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长期,接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单位及地址:汉阴县乡村振兴局
  汉阴县城关镇民主街112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5—5271017
  12317


                                                                                                               汉阴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8日
 



                         汉阴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效益,保持过渡期内政策支持总体稳定,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保障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汉阴县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汉阴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补充方案报备工作的通知》(安财农〔2021〕63号),增加编制《汉阴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政策依据是: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意见》(中发〔2021〕1号);
  3、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5、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发〔2021〕5号);
  6、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
  7、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8号);
  8、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乡振发〔2021〕15号);
  9、安康市财政局等11部门《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安财农〔2021〕33号;
  10、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汉政发〔2021〕4号);
  11、汉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12、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补充方案报备工作的通知》(安财农〔2021〕63号)。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政策要求,根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任务,结合相关行业规划,按照“按需而整”统筹安排原则,在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的前提下,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期间内发展规模在300亩以上的集体合作社、产业园区的产业后期管护、配套产业发展设施建设,持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创新流通方式,拓展销售渠道,推进产业规范化、市场化发展。创业就业方面,安排务工交通补助,支持劳务输出,持续设立农村公益性岗位,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支持水毁产业路、产业水利设施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灾后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发展不受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全面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1+7”政策,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138”模式,完善提升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水毁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农民的饮水安全和通行保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展开。
  (二)规划目标
  坚持把壮大农业特色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抓手,突出富硒茶、特色林果、畜禽养殖三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蚕桑、猕猴桃、茶叶、蔬菜、食用菌、生态渔业等多元特色产业,构建“3+X”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形成月河川道现代农业、北部山区林果经济、南部沿江稻茶经济三大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逐步补齐产业园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整合持续聚焦产业发展,重点以扶持产业基础配套、后续加工设施建设为主,集中打造一批综合效益好、带动成效显、抵御风险强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1、做精三大优势农业产业。富硒茶产业,以漩涡镇、汉阳镇为重点,辐射带动平梁、城关、涧池、蒲溪等镇,引进茶叶新品种,改造提升低产茶园,建设标准化示范茶园、生态观光茶园,到2025年,茶园面积达到10万亩。特色林果产业,以城关、双河口、涧池、铁佛寺、观音河等镇为重点,到2025年,高标准建成富硒猕猴桃基地5万亩,因地制宜发展拐枣、花椒、油茶、脆李等特色林果,改造核桃低产林,打造市级以上现代林业园区3个、休闲观光特色林果园4个;培育“陕果一号-汉阴硒猕”区域品牌,推动猕猴桃全产业链建设,做优以猕猴桃为核心的特色林果产业。畜禽养殖产业,以城关、涧池、漩涡等镇为重点,在适养区建设生猪繁育基地、规模化养殖场、林下畜禽养殖基地,推动畜禽全产业链建设,生猪养殖规模达到160万头、家禽100万羽。
  2、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加强院(校)地合作,建设中国硒产业研究院汉阴工作站、县茶叶研究所、县科技创新魔芋专家工作站等平台,开展土壤硒资源高效利用、富硒优质品种改良、富硒农业关键环节技术创新等技术攻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推广,打造富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健全县镇村三级科技服务体系,组建技术创新服务团队,加强农业技术服务,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大农机农艺有机融合,推广使用小型农机、智能化农机装备,创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园区)。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技术新成果应用率达到98%以上。
  3、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十百千”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全产业链型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成立富硒农业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合作社+农户”“行业协会+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水平。到2025年,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0家,专业合作社达到700家以上,家庭农场达到1000家以上。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农资服务、农机作业、加工储存等新型服务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供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富硒农产品质量检测、冷链物流、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
  4、强化农业质量品牌建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富硒标准化示范县和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制定地方富硒产业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打造富硒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强化农业产品牌建设。
  5、打造三产融合平台载体。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体验农场、乡村康养等新业态,引入“中央厨房+冷链配送+消费终端”“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产地直采+净菜加工+同城配送”等新模式,创建航母型农业园区、省级农业产业园。加快推进三产融合,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融合载体。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治理体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2021年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基本稳定,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县1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创新乡村振兴亮点典型工作,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先进、可复制经验。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农民群众灾后在生产、生活方面不受影响。
 三、整合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
  汉阴县紧紧围绕茶叶、蚕桑、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发展,以产业基地培优做强,产业建设提质增效为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建设,补齐产业园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短板,扶持基础配套、后续加工设施。特别支持300亩以上产业园统一建园标准,结合发展实际,实现路、水、电配套到位,为产业提质增效、后续发展奠定基础,实现产业增产、农户增收。支持水毁产业路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及时修复产业水毁基础设施,保障了灾后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发展快速恢复。我县产业发展实施的内容是: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投入资金290万元;2、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项目,投入资金1000万元;3、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项目,投入资金300万元;4、乡村旅游农旅结合项目,投入资金550万元;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428万元;6、种植养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发展、产业配套设施、产业路项目,投入资金12382.02万元。其中:年终补充产业路水毁修复项目103个,补充投入资金1432.02万元,补充特色产业发展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13个,补充投入资金350万元,年终共补充投入产业发展资金942.73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
  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危桥隧道改造、灾毁路治理、通村组路提等升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工程,加快通镇三级以上公路,建设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逐步实现居住人口规模较大且自然资源禀赋较好的自然村通硬化路。以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为重点,加强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管网延伸配套、净水工艺改造、水质监测,强化设施管护,提升供水质量,确保饮水安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区域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巩固脱贫困村持续发展,防止因投入不均造成新差距。为保障灾后农民群众的安全饮水安全,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从紧必需”“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农村安全饮水水毁修复资金,保障了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快速恢复。我县基础设施实施内容是:1、部分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及小型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投入资金1737.2万元;2、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00万元;3、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619.5万元,其中:年终补充新增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补充投入资金32万元;4、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890万元,其中:年终补充新增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0个,补充投入资金250万元;5、道路水毁修复项目,投入资金880.30万元;6、农村安全饮水水毁修复、饮水提升、维修养护及水质检测项目,投入资金924.27万元,其中:年终补充新增农村安全饮水修复项目16个,补充投入资金407.27万元。
四、资金投入情况
 汉阴县统筹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年末总共投入28471.29万元,年初计划投入26000万元,年终补充增加投入2471.29万元。
  (一)农业生产发展投入20410.02万元,其中:年终补充增加农业生产发展投入1782.02万元。
  投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258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36万元,统筹中央各类整合资金5145.5万元;投入省级财政项目资金4704.0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15.02万元(年终补充增加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5.02万元),统筹省级各类整合资金989万元;投入市级财政项目资金817.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17.5万元(年终补充增加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7万元);投入县级财政项目资金230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7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451.27万元,其中年底补充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89.27万元。
  投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40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9万元,统筹中央各类整合资金2296万元;投入省级财政项目资金1901.7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7.27万元(年终补充增加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7.27万元),统筹省级各类整合资金594.5万元;投入市级财政项目资金161.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5万元(年终补充增加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万元);投入县级财政项目资金129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93万元。
  (三)其他建设投入610万元
  投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4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0万元;投入省级财政项目资金14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标准:对享受贷款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贷款5万元(含)以下,财政资金按实际执行利率全额贴息,对确有需求、有能力的户,可追加贷款至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对互助资金借款建档立卡脱贫户签订借款合同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之前的借款占用费按照汉阴县扶贫开发局、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对全县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中的贷款占用费实行补贴的通知》(汉扶发〔2017〕95号)文件标准进行补贴,建档立卡脱贫户签订借款合同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之后的借款占用费按照银行基准年利率(4.35%)标准进行补贴。
  2、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项目奖补标准:按照对带动群众增收的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在产业新增面积、管护、销售等环节按照年度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标准奖补。
  3、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补助标准:按照产业园区建设总投资的20%-30%标准补助。
  4、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补助标准:按每村50-100万元标准补助。
  5、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每亩1200元补助。
  6、产业路水毁修复项目建设标准:土方20元/m³、石方40元/m³、回填土石方40元/m³、面板95.4元/㎡、挡坎330元/m³、边沟580元/m³、80cm涵管800元/延米;安防标准:波形护栏20万/km,警示桩200元/个,道路标牌500元/个。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1、通村通组道路项目建设标准: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水泥混凝土;按每公里65万元补助。
  2、水毁道路修复标准:土方20元/m³、石方40元/m³、回填土石方50元/m³、面板110元/㎡、挡坎320元/m³、边沟650元/m³、80cm涵管580元/延米;安防标准:波形护栏20万/km,警示桩200元/个,道路标牌500元/个。
  3、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10立方/d污水处理站36.81万元/座,双瓮式污水处理设施1.1/个,管网0.037万元/米,240L垃圾桶0.04万元/个,垃圾亭0.68万元/个,3立方垃圾箱0.7万元/个,垃圾车11.5万元/辆
  4、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公路错车道)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每个错车公路面硬化建设长18m,宽2m,,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厚0.18m,水沟按照水泥混凝土L形水沟(250mm×400mm×400mm),按每个车道1万无标准补助。
  5、农村饮水维修养护、水质检测项目、水土保持建设、小型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基础设施设项目等按照工程建设情况和相关标准给予补助。
  6、安全饮水水毁修复项目建设标准:人工清淤127.78元/m³,C30砼拦河坝、护坎、集水井703.25元/m³,φ90PE管道36.47元/m、φ75PE管道25.3元/m、φ20PE管道12.89元/m、φ35PE管道8.14元/m、φ20PE管道2.66元/m。
 (三)其他类补助标准
  1、雨露计划补助标准:雨露计划补助,按照每个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补助。
  2、对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按7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管水员公岗项目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按1000元补助。(本年从9月开始执行,当年4个月)
  3、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标准:对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的男女16周岁至60周岁按照县外市内200元/人、市外省内300元/人、省外500元/人标准补助。
 六、实施步骤
  一是突出重点编制调整方案。县财政局及乡村振兴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工作任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以及核实的受灾情况和提前安排的恢复生产生活项目情况,提出年终需补充整合资金渠道和规模,召集召开相关行业项目主管部门会议,由相关行业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及建议,初步审议通过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对本部门主管补充实施的项目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资金、项目实施地点、项目绩效等内容进行编制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商讨后提出初步补充实施方案,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形成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补充调整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核。二是加快实施方案执行。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严格按照审核批复项目计划,按相关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等程序,加快项目实施。小型基础设施类、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计划11月下旬完成项目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等项目计划12月上旬完成;“雨露计划”项目等其他类项目计划于12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部门、各镇加快报账支付,及时拨付资金,确保12月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达到100%以上,整合资金支出达到90%以上。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提请县政府定期召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和相关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资金统筹整合,主动研究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问题,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协调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县乡村振兴局围绕当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及时制定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经省市审核后,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根据统筹整合方案下达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计划,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组织实施。县财政局根据年初和年终补充统筹整合方案及乡村振兴局下达的年初和年终补充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计划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并通过“财政云”线上拨付资金,按照制定的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及时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强化配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及时组织资金报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县审计局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成立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专项审计小组,组织对县、镇、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审计。
 (二)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省、市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新的政策要求,制定了《汉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汉阴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统筹整合试点范围、整合资金使用重点和方向、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整合资金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整合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同时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实行资金支出“周统计、旬督办、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加快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及报账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监督检查及审计。
  县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对资金整合方案和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整合方案和挤占、挪用、截留整合资金转移项目用途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县财政局牵头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对整合资金的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考核。
 八、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21年,我县年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8471亿元,为强化脱贫人口后续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建设资金20410.02万元,紧紧围绕茶叶、蚕桑、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发展,以产业基地培优做强,产业建设提质增效为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建设,构建“3+X”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补齐产业园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短板,扶持基础配套、后续加工设施,集中打造一批综合效益好、带动成效显、抵御风险强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实现路、水、电配套到位,为产业提质增效、后续发展奠定基础,实现产业增产、农户增收。安排1432.02万元资金恢复灾后产业路建设,实现带动35个村农民群众发展产业和经营主体不受影响。
 (三)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451.27万元,按照“紧扣标准、注重实效、群众急需”的原则,提升改造通村通组公路,实现居住人口规模较大且自然资源禀赋较好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聚焦村口、路口、门口,扎实推进“三堆六乱”治理。加快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巩固脱贫困村持续发展。安排407.27万元资金用于安全饮水项目,保障了7633户农户的饮水安全。
  (四)其他类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其他类建设资金610万元,实行一次性劳务交通补贴补助机制,发挥各村劳务公司作用,稳定劳务输出渠道,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保障所有劳动力顺利上岗就业。开拓劳务基地,搭建供需平台,坚持输出与开发并举,在人居环境整治、小型水利、乡村道路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已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务工,拓宽就业门路。创新社区工厂发展方式,大力推广紫云藤编“社区工厂+家庭工坊”模式,让更多家庭灵活就业。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用、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统筹用好生态护林员、护路员、护河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岗位,促进就业。
 (五)年中统筹整合方案中项目资金调整情况说明
  因今年灾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年初统筹整合方案中部分项目未能按原计划实施,经项目实施部门申请,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初审核实,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截至目前,共调减项目8个,调增项目10个,调整资金2250.23万元,调整后资金总量保持不变。
  (六)年中统筹整合方案中预计到位但实际未到位资金调整情况说明
  年初预计收到并整合中央旅游发展基金27.84万元,但实际未到位,资金缺口由已到位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予以补充安排。

                                    

 附件1:汉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补充资金明细表.xls

 附件2:汉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补充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