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采购项目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安康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县委全面深化制度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汉改委发【2021】1号)中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县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全覆盖,汉阴县财政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通知》(汉财字【2021】75号)。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汉阴县各镇、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政府采购类货物、服务达到30万元(含)以上和政府采购类工程达到6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都必须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
截至12月底,经该县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查,所有达到限额标准以上应发布公告公开采购的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做到了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实现了“平台之外无交易,平台交易全覆盖”,圆满完成了本年政府采购深改任务。
截至12月底,经该县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查,所有达到限额标准以上应发布公告公开采购的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做到了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实现了“平台之外无交易,平台交易全覆盖”,圆满完成了本年政府采购深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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