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阴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六保”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2-0038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镇各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发改字〔2022〕1 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05 10:28 |
各镇、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汉办字﹝2021﹞152号)精神,确保“六保”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六保”牵头部门、各镇,相关配合部门。
二、考核依据
主要依据县委、县政府《汉阴县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汉阴县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21〕152号)。
三、考核指标设置
(一)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考核由县“六保”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发改局)对照《关于印发汉阴县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21〕152号)进行考核赋分,总分值为100分;依据对口市级牵头部门对我县“六保”工作单项任务评分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予以赋分。对同时承担牵头和配合任务的部门,以牵头任务考核为主,不做为配合部门考核赋分。
(二)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考核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7个牵头部门进行考核赋分,并将赋分结果报“六保”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发改
局);对承担多个专项配合任务的部门得分,按其平均得分计算分值。
(三)各镇
各镇考核由7个牵头部门分别进行赋分,并将赋分结果报“六保”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发改局)汇总核算。
四、考核方式
采取年终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考核。
五、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结果及加减分意见经县发改局汇总,提请“六保”任务工作专班和县政府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运用,计入各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一)“六保”工作加分。对在全县“六保”工作考核得分排名前2位牵头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分别加0.3、
0.2分。考核得分排名前2位的镇和配合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分别加0.2、0.1分。
(二)“六保”工作减分。对考核得分排名后2位的牵头责任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减0.3、0.2分;对考核得分排名后2位的镇和配合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减0.2、0.1分。县“六保”工作市对县考核位于全市前2名,可免于扣分。
六、有关要求
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要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评价为原则,对照“六保”任务,做好对各镇和配合部门的考核评价,形成量化评分结果,按时将各镇和相关配合单位赋分结果报发改局。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汉办字﹝2021﹞152号)精神,确保“六保”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六保”牵头部门、各镇,相关配合部门。
二、考核依据
主要依据县委、县政府《汉阴县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汉阴县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21〕152号)。
三、考核指标设置
(一)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考核由县“六保”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发改局)对照《关于印发汉阴县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21〕152号)进行考核赋分,总分值为100分;依据对口市级牵头部门对我县“六保”工作单项任务评分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予以赋分。对同时承担牵头和配合任务的部门,以牵头任务考核为主,不做为配合部门考核赋分。
(二)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考核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7个牵头部门进行考核赋分,并将赋分结果报“六保”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发改
局);对承担多个专项配合任务的部门得分,按其平均得分计算分值。
(三)各镇
各镇考核由7个牵头部门分别进行赋分,并将赋分结果报“六保”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发改局)汇总核算。
四、考核方式
采取年终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考核。
五、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结果及加减分意见经县发改局汇总,提请“六保”任务工作专班和县政府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运用,计入各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一)“六保”工作加分。对在全县“六保”工作考核得分排名前2位牵头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分别加0.3、
0.2分。考核得分排名前2位的镇和配合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分别加0.2、0.1分。
(二)“六保”工作减分。对考核得分排名后2位的牵头责任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减0.3、0.2分;对考核得分排名后2位的镇和配合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分中减0.2、0.1分。县“六保”工作市对县考核位于全市前2名,可免于扣分。
六、有关要求
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要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评价为原则,对照“六保”任务,做好对各镇和配合部门的考核评价,形成量化评分结果,按时将各镇和相关配合单位赋分结果报发改局。
本考核办法由县考核办、县发改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对“六保”考核评价工作有新要求,由发改局牵头进行动态调整。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阴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