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2022-0010 | 公开目录: | 惠农惠民政策和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财会综字〔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04 11:00 |
县住建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综〔2021〕87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4万元,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功能分类科目,项目代码Z135080000028。
二、本资金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三、请你局在县级资金下达40日内,按程序将经县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后附附件)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四、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19〕150号)有关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一卡通”发放。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综〔2021〕87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4万元,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功能分类科目,项目代码Z135080000028。
二、本资金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三、请你局在县级资金下达40日内,按程序将经县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后附附件)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四、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19〕150号)有关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一卡通”发放。
五、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4号)的要求,跟踪资金去向和使用情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汉阴县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