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镇园产业联盟 助推产业精准扶贫——汉阴县“镇园产业联盟”模式解读
自2017年以来,汉阴县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搭建“镇园产业联盟”平台,完善产业对接工作机制,出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夯实贫困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提升发展能力和激发内生动力的多重目标,并有效促进了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推动了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镇园产业联盟”先后被中省市主要媒体集中报道。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知名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多次进行实地调研,相关研究成果被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三农”决策要参》采用,并被写进了去年的省委一号文件。2019年1月,在中农办、农业农村部主办的清华大学“三农论坛2019”上作“镇园产业联盟”模式经验交流。
“镇园产业联盟”的定义:就是由政府搭建的各镇、村党支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园区企业产业对接平台,通过此平台,把村级合作组织及其带领的农户(贫困户)与农业园区及农业企业联系起来,形成利益联接共同体。既消除了贫困户种什么、怎么种、卖给谁的迷茫,又解决了园区、企业基地往哪里扩展、原料从哪里供给的问题。
“镇园产业联盟”具体运行方式:“镇园联盟、村社承载、贫困户参与”十三字内涵秉持了市场导向,坚持了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镇园联盟”体现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利益联合体;“村社承载”体现了组织生产、规模发展,集约经营;村社承载是镇园产业联盟的关键环节,村级合作组织上联园区企业,下联贫困户,起到一个关键的纽带作用;“贫困户参与”就是把贫困户牢牢嵌入到产业发展链条中去,使贫困户成为产业发展的追随者及受益人。
各方职责:县镇政府主要是搭建对接平台、完善机制、政策扶持、规范服务;村委会选择有思想、懂经营的能人组建专业合作社,吸纳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加入不同产业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村合作社主要是选定产业、组织生产;园区企业做好示范引领、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贫困户在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的带领下进行标准化生产,成为产业发展的参与者及受益人;帮扶部门及干部主要协助村制定长、中、短产业规划;规范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培育、组建不同产业的专业合作社;鼓励、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与园区对接,开拓市场。
为进一步完善“镇园产业联盟”,推动产业发展,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选产业项目,注重对接实效。认真筛选一批产业项目,更新完善镇园产业联盟项目库,严格审核对接园区企业的综合实力,不求数量、严格质量,要求对接企业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有效规避风险。各镇、村要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对产业发展的可行性进行研判选择,做到成熟一个、对接一个、落实一个,同时技术服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按农业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做到“种的下、管的好、有效益”。
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镇园产业联盟”就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将农户牢牢地嵌入了农业产业链中,最核心还是要建立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连接机制,目前,部分对接项目还存在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下步,合作各方要依托“镇园产业联盟”平台,将产业扶贫与农村“三变”改革有机结合,探索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让生产经营主体多种模式与贫困户形成利益共同体,使群众有土地的可以流转、有资源的可以分红、有劳动力的可以务工,多途径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三、加强扶持,增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力。村社承载是镇园产业联盟的关键环节,村级合作组织上联园区企业,下联贫困户,起到关键的纽带作用。目前,合作社还存在发挥作用不强,组织生产能力弱的问题。要求各村必须选择有思想、懂经营的能人组建专业合作社,吸纳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加入不同产业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资金、技术、市场等制约产业发展的要素,合作社有效的把贫困户组织起来,确保产业基地快速落地,推动产业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对“镇园产业联盟”带贫效果好,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的园区及农业企业,将苏陕扶贫资金、园区建设项目资金和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不断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实力。
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贫困户参与”就是把贫困户牢牢嵌入到产业发展链条中去,使贫困户成为产业发展的追随者及受益人,有效促进贫困户收入、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三提升”。下步,要通过搭建“镇园产业联盟”,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综合能力提升。首先,贫困户以土地流转得租金、园区就业得薪金、订单生产得订金、入股分红得股金等方式有效增加了收入,分享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效益。其次,通过接受园区务工和订单生产相关生产技术的培训,使农户掌握生产技能,进一步提升贫困户的发展能力。第三,通过园区发展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以及订单生产中高于市场价格的利润空间,有效激励贫困户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环节,并辅以到户的种植养殖奖补政策,充分提升贫困户发展的内生动力。
五、完善履约监管机制。加大各产业发展现状、契约履行、收益分配等方面跟踪力度,及时督促各园区企业与合作贫困村、贫困户依照相关协议、章程履行好权利义务,及时跟进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防止出现双方互信机制不健全、合同缺乏约束力、双方利益关系不稳定问题。对益贫带贫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上予以优先,对不履约的经营主体纳入镇园产业联盟黑名单,在政策、资金方面不予扶持,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积极推进“镇园产业联盟+”。指导企业通过镇园产业联盟+电子商务”打开产品销路、“镇园产业联盟+百城千店”促进产销对接、“镇园产业联盟+乡村旅游”推动农旅融合,促进农产品及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品牌化建设,实现农产品的提质增效,促进三产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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