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对《汉阴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1-12-17 至 2022-01-17 来源:县审批局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汉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21〕80号)有关规定,现将起草的《汉阴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汉阴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政编码:725100

  联系电话:0915-5218084


  附件:1.汉阴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解读说明】《汉阴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



汉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汉阴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21〕12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汉阴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清单逐项认领和严格执行清单中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因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调整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许可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监管工作。在2021年底前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分类推进改革。有关部门对涉及的6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见附件)要按照改革举措分类推进审批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直接取消审批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再受理相关事项,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不得转移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变相保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涉及医疗卫生的除外)。对于改为备案管理的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涉及医疗卫生的除外);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有关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公布办理备案事项所需的材料,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文件要求,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违法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4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通过制定下放事项承接方案、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举措优化审批服务。在办理许可事项中,有关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在审批工作中实现便民利企。

  (三)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企业解决经营范围登记中的相关问题,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审批部门要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在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基础上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落实好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依申请人承诺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实行形式审查。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四)推进信息归集运用。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涉企数据统一管理、集约共享,推动涉企信息资源整合应用。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中、省、市级已开放的数据接口,确保本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地落实。要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电子证照归集至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康)。积极配合全市企业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亮照亮证电子化。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五)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好《关于明确<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夯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监管任务和计划,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情形分类实施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有关主管部门要落实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重点监管,守牢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信用监管工作,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县政府信息中心、各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风险预警预测,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统筹负责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牵头负责改革各项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二)狠抓工作落实。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逐项认领,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编制事项清单,逐项细化改革举措,主管部门要统一制定行业监管规则,明确监管责任,完善配套措施。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文件解读等相关工作,重点突出“证照分离”改革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要点,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执行到位。要鼓励探索创新,由点及面,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汉阴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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