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汉阴县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的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2-0044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09时41分 |
来源: | 县乡村振兴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汉阴县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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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省市公示公告相关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汉阴县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长期,接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单位及地址:汉阴县乡村振兴局
汉阴县城关镇民主街112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5—5271017 12317
一、关于公告公示范围
(一)县级主要公告公示以下四个方面: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及公告。
2.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公告(包括资金预算下达)。
3.县级各有关部门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4.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和项目竣工后的公告(该公告公示在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公开)。
(二)镇级主要公告公示以下四个方面: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
2.镇级下达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包括资金预算下达)。
3.县级在镇级组织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4.镇级负责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和项目竣工后的公告(该公告公示在镇务、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公开)。
(三)村级主要公告公示以下四个方面: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
2.镇级下达到村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包括镇级资金预算下达)。
3.县级在村级组织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4.村级负责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和项目竣工后的公告(该公告公示在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公开)。
二、关于公告公示内容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告公示内容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地点、规划年度、主管单位、项目预算投资情况、受益户数和人数、群众参与和带动农户增收机制、绩效目标等。
(二)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动农户增收机制等。
(三)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公示内容
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动农户增收机制等。
项目竣工后,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四)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带动农户增收机制实现情况等。
(五)公告公示落款
所有公告公示要有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
三、关于公告公示方式
1.县级公告公示应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镇级在政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村级在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在村级实施的项目和到人到户项目,要在便于群众知晓的地方进行公告公示。特别是实施的基础设施类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和规模产业开发项目,必须按照“一项目一公示”的原则,在项目实施点设立项目公告标志牌。
四、关于问题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
县镇村三级都要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开。
监督举报单位及地址:汉阴县乡村振兴局
汉阴县城关镇民主街112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5—5271017 12317
汉阴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9日
公告公示工作导引
一、关于公告公示范围
(一)县级主要公告公示以下四个方面: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及公告。
2.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公告(包括资金预算下达)。
3.县级各有关部门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4.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和项目竣工后的公告(该公告公示在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公开)。
(二)镇级主要公告公示以下四个方面: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
2.镇级下达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包括资金预算下达)。
3.县级在镇级组织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4.镇级负责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和项目竣工后的公告(该公告公示在镇务、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公开)。
(三)村级主要公告公示以下四个方面: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
2.镇级下达到村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及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包括镇级资金预算下达)。
3.县级在村级组织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4.村级负责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和项目竣工后的公告(该公告公示在村务公开栏或项目实施地公开)。
二、关于公告公示内容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告公示内容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地点、规划年度、主管单位、项目预算投资情况、受益户数和人数、群众参与和带动农户增收机制、绩效目标等。
(二)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动农户增收机制等。
(三)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公示内容
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动农户增收机制等。
项目竣工后,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四)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带动农户增收机制实现情况等。
(五)公告公示落款
所有公告公示要有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
三、关于公告公示方式
1.县级公告公示应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镇级在政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村级在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在村级实施的项目和到人到户项目,要在便于群众知晓的地方进行公告公示。特别是实施的基础设施类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和规模产业开发项目,必须按照“一项目一公示”的原则,在项目实施点设立项目公告标志牌。
四、关于问题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
县镇村三级都要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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