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wjj-GK-2022-0022 发布日期: 2021-12-31 00:34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健康汉阴行动(2020-2030年)》,推动我县国民营养计划及合理膳食行动,现将《汉阴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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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健康汉阴行动(2020-2030年)》,推动我县国民营养计划及合理膳食行动,现将《汉阴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阴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汉阴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健康汉阴行动(2020-2030年)》,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落地见效,现就我县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县面临的营养问题,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落实合理膳食行动,助力健康汉阴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辖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单位、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评估(2022年11月1日一2022年11月30日)。各创建单位对照《营养健康食堂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和《营养健康餐厅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见附件)开展自评。达到要求的,由主管部门复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向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四)验收命名(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 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的,提请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后予以命名。县上将从中择优确立一定数量的创建单位推荐作为全省(市)标杆,省(市)级验收后由省(市)营养学会颁发“陕西省(安康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牌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合理膳食行动意义重大。各镇各部门要把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与健康汉阴行动和八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镇各部门及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对标对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全面推动落实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培训,适时进行督导确保全省创建取得成效。

  (三)强化考核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自我评估,发现不足、及时改进。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撤销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命名,收回授牌。


  附件∶1-6.营养健康食堂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营养健康餐厅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申请表;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