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相关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 xzfgzbmjtj-GK-2022-0009 发布日期: 2022-01-27 14:37
来源: 安康汉阴交警
内容概述: 关于实施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相关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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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打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全县城区道路实地踏勘后,决定对交通流量大,易发生堵塞的道路,具体为:北城街(北城街东口至仿古街路口),凤凰大道(东大桥引线路口至泰和路口),凤台新区栖凤路、凤园路、凤台路全段,和平街全段,设置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管路段。
  二、在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采取监控抓拍、现场民警查处方式,进行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或监控抓拍。
  三、在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以外道路违法停车的,采取提醒纠正,责令限时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采取监控抓拍、现场民警执法等方式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但存在以下情形:压占人行道、消防通道、网状线违法停车;因违法停车造成其它车辆通行不畅或拥堵的;违法停车造成或引发事故的;同一机动车当日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的,将采取监控抓拍、现场民警执法等方式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四、机动车提醒方式:采取驾驶人在场口头教育,责令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场,通过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采取短信、电话、12123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其中一种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限时驶离车辆,请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对机动车登记信息进行完善,因机动车登记信息未及时完善,造成未收到提醒信息,致使违法停车受到处罚,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后果。

  自2022年2月7日,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相关工作予以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工作,共同维护好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全县城区交通环境。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月27日